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年终决算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的通告
发布日期:2022-12-26 浏览次数:10671
尊敬的纳税人、缴费人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元旦节假日安排,为协助人民银行做好2022年年终决算工作,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的办理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2022年12月28日18:00至2023年1月1日8:00关闭社保费税银系统,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、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人,微信、支付宝、皖事通等各类“掌上办”渠道,各合作商业银行柜面、自助终端机,以及村级代征代办系统暂停缴费业务。
二、2022年12月29日18:00至2023年1月1日8:00关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,期间办税服务厅、政务服务中心、委托代征点等办税场所,电子税务局、个人所得税等各类APP(含小程序)均暂停电子缴税业务。
三、暂停电子缴税业务期间,如您需要缴纳税收、非税,或者社保费(用人单位)需要缴纳社保费的,可以在2022年12月30日14:00前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纸质缴款书缴纳税费。为确保您的税费能顺利及时缴入国库,14:00后办税服务厅不再办理税费缴纳业务。
四、2023年1月1日8:00起,电子税务局、社保费征收系统、各类APP(含小程序)等恢复电子缴税业务。2023年1月3日起,办税服务厅、政务服务中心、委托代征点等办税场所恢复对外办理业务。
请您提前合理安排时间,因暂停业务办理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
2022年12月20日